提名準則
各品牌可提名公司的顧客服務項目參賽,由截止報名起計算,該項目須為過往12個月內執行。
評審方法
第一階段: 服務計劃書
  • 參賽品牌需於2019年7月31日或之前提交一份服務計劃書,形式為不多於10頁簡報(powerpoint)
  • 簡報内容:
    1. 服務理念
      • 簡述品牌對顧客服務的目標使命、宗旨
    2. 計劃内容
      • 精簡介紹該個計劃基於什麽理念而定、當中的策略是如何制定、執行方法和形式、各部門的合作和支援
        (計劃内容建議以如何做好顧客服務為重點,可包括品牌現有的恆常項目,或針對提升顧客服務而推行的單一的服務計劃,由品牌或店舖層面發起皆可, 並建議採用一年內的計劃)
    3. 執行成效
      • 展示計劃如何協助品牌提升服務水平,成效有否達到品牌最初制定計劃時的預期目標
        (清晰列明計劃的執行時段,並可以顧客滿意度、分店營運業績等可量化數據作支持)
  • 大會將挑選品牌進入第二階段
第二階段: 初次演說
  • 入圍品牌需於9月派出最多兩位代表出席初次演說,用10分鐘闡述其計劃並接受評判團10分鐘提問
  • 評判會挑選品牌進入第三階段
第三階段: 公開演說
  • 入圍公司須派代表(不多於兩位)出席10月尾的公開演說座談會,用10分鐘向在場人士演繹其項目,再接受評判團10分鐘提問
  • 評判會選出金、銀、銅獎 及 不多於7個優秀獎
評審標準
  • 創意 (25%)
    該服務的獨特性、執行階段的創意元素等
  • 顧客互動 (25%)
    考量顧客需要、顧客之參與互動等
  • 團隊合作 (25%)
    不同部門及崗位包括管理層的合作及支援
  • 成效 (25%)
    評估方法、可量化之服務或銷售數據
評判嘉許
評判會於未能晉級的項目中,選出具有特色的獲得「評判嘉許」。